关于2023年度“安全标兵单位”和“安全标兵”评审结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4-04-25 08:26 点击量: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关于评选2023年度“安全标兵单位”和“安全标兵”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安全基金管理使用委员会评审,下列单位和个人被评为“安全标兵单位”和“安全标兵”,现将相关名单公示如下:
一、安全标兵单位(10个):
纪委办监察处 党委宣传部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后勤保障处 基建处 国际交流中心
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二、安全标兵(教职工10人,学生33人):
(一)教工(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 超 田 杨 吕紫阳 刘 澍
张少云 周 燕 袁 丽 梁先伟
逯钟文 董仲林
(二)学生(以姓氏笔画为序)
马梓伦 王江凡 王志伟 王晨茜
仝培延 李思齐 李朝阳 杨金龙
何佳瑶 戴晨宇 刘邦泰 王 萱
杨 晋 宋德弘 孔珊珊 裴思达
王晓婷 张雪屏 宋士骥 张正宇
张靖宜 陈星源 陈晓桐 罗 一
赵政扬 段沐昀 姜成成 钱有为
黄诗淼 韩木斯 曾 加 熊显文
潘芷莹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8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保卫处反映。
联系电话:010-58909152。
保卫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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