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 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25 14:32  点击量: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2020年国庆中秋两节将至,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假期安全稳定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教育,落实责任,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1.放假前,各单位要对责任区域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将法制、纪律、安全、自护自救技能教育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 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入学生公寓的人员要严格验证和登记制度。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外出关门,防止火灾和失窃事件发生。

3.确需离京的师生,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谨防被盗、被骗、被抢,做好疫情期间的自我防护。

、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各办公室放假前务必清除杂物和易燃品,切断所有电源,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要落实各项安全防火规定,责任落实到岗位与人员。

2.放假前保卫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两校区对学生公寓等重点防火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

3.加强对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对临时工的住所加强检查,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住家属楼教职工,外出探亲、旅游,临行前要切断水源、电源和关闭燃气阀门,消除安全隐患。

、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

1.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认真遵守车辆限行规定,要树立安全第一、严格守法的意识,切勿酒后开车、无证驾驶和超速行驶。

2. 确需离京的师生员工切勿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

、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师生员工在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做好自我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聚集和聚餐。

、严格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1.各单位切实安排好节日值班。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尽职尽责。节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须确保联络畅通。

2.节日期间发生各类事故、事件都要在第一时间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立即向校总值班室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联系电话:

1)学院路校区:010-58908110,010-58908104;

2)昌平校区:010-58909159,010-58909168,010-58909110。



                      保卫处

                      2020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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