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路校区集体户口教职工适龄儿童入学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07 16:35 点击量:
学院路校区集体户教职工:
根据北太平庄学区管理中心发《集体户口审核说明》及《2024年小学入学审核工作安排》,将本年度适龄儿童入学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学条件
具有海淀区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为集体户口所在单位正式职工并在此单位实际工作;并在海淀区实际居住。
二、入学流程
1、集体户口所在单位负责登记、审核、收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材料。材料内容包括:
(1)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集体户口单页原件及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在海淀区居住证明(务必与房主核实房屋学位情况,确保符合入学要求);(租房准备以下材料:房主要签订六年一学位知情同意书,租房协议、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在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上注明:xxx儿童使用本房产证地址办理小学入学手续,我已知晓海淀区小学入学六年一学位政策的相关要求,同意办理,房主签名(学区审核人员要进行现场拍照或视频取证);自购房准备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或网签协议、购房协议等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证、结婚证、监护人身份证
(以上审核材料,学区留存复印件一套。)
2、集体户口单位统计填写《集体户口单位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汇总适龄儿童监护人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单位所在学区管理中心。
三、 审核时间、审核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6日
2、地点:海淀校区6号楼东侧平房604室
3、联系电话:58908101
保卫处
2024年5月7日
上一条:2024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