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关于昌平校园主干道两侧禁止停放机动车的通知

作者:综合科  时间:2018-06-14 09:41  点击量:

广大师生员工:

为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校园主干道交通畅通,决定自2017年4月17日起,昌平校园自学校南门至北门主干道两侧,禁止机动车停放。望机动车驾驶员积极配合,将机动车停放在停车场,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

保卫处

2017年4月13

上一条:关于开展非机动车粘贴反光标识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换发2017—2018年度机动车车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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