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路校区集体户口教职工适龄子女入学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07 10:02 点击量:
学院路校区集体户教职工:
根据北太平庄学区管理中心发《2025年小学入学审核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适龄子女入学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学条件
具有海淀区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在海淀区申请入学的,需符合以下条件: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为集体户口所在单位正式职工并在此单位实际工作,同时在海淀区实际居住。
二、入学流程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请于2025年5月13日前到户籍科登记信息(地址:海淀校区6号楼东侧平房604室;电话:58908101),集中前往北太平庄学区管理中心审核的时间将另行通知。前往学区审核所需材料包括:
1.《集体户口单位适龄儿童入学情况汇总表》(由单位汇总后统一填写);
2.儿童集体户口单页;
3.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
4.监护人集体户口单页(在集体户口一方的)及身份证;
5.另一方监护人户口页及身份证(离婚可不提供);
6.出生医学证明;
7.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离婚裁判文书,以体现入学儿童抚养权);
8.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9.在海淀区实际居住证明:(满足下列三项之一即可)
(1)租住单位宿舍,需提供:宿舍产权证明;单位分配宿舍证明(详细到门牌号,需与信息采集地址一致);单位盖公章、负责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2)租房,需提供:海淀区内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持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并在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xx儿童使用本房产证地址办理小学入学手续,我已知晓海淀区小学入学六年一学位政策的相关要求,同意办理。房主签字”;审核现场签署知情同意书,学区工作人员要进行现场拍照或视频录像。(持“共有产权”类型的房产证,需要所有产权人均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达审核现场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
(3)居住在部队公寓房(监护人需为现役军人),需提供:现役军人军官证;部队营房部门开具的分房协议;军官证与身份证件为同一人证明。
中国政法大学保卫处
2025年5月7日
上一条:2025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关闭】